芜湖高空坠物致死案宣判:134名业主及物业被判赔偿
标题:芜湖镜湖区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:物业及部分业主担责,一审判决揭晓补偿赔偿细节
2017年冬日的阳光尚未洒满大地,安徽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场备受瞩目的案件宣判。关于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纠纷,经过庭审的激烈辩论,法院终于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。
时间回溯至两年前的一个金秋清晨,受害人卜英贵骑行电动车,行至芜湖市镜湖区繁华地段的一处餐馆门口时,遭遇天降横祸。一块从高空坠落的红砖砸中他的头部,使其当场丧命。因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,受害人家属无奈选择起诉紧邻事发地的业主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。
在法律的长河中,寻找公正的线索。法院依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87条的规定,认定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,除能证明自身非侵权人的情况外,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共同承担补偿责任。这也意味着物业公司除了作为建筑物使用人外,还承载着管理的责任。如若未尽到管理义务,造成受害人死亡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在调查过程中,法院发现涉案的某单元公共区域存在多处类似致死红砖,且长期无人处理。更为严重的是,该单元的门禁长期不关闭,而福田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及时处置这些安全隐患,未尽到应有的管理义务。法院判决福田物业公司承担过错赔偿责任,具体责任比例占原告总损失的30%。对于其他业主,经过详细的审查与核实,已有部分业主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他们并非侵权人。仍有部分业主被认定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。
在法庭上,各项损失共计508671元。最终的判决结果是:被告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赔偿款15万余元;对于被认定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业主们,每户需支付原告补偿款近4千元;对于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则被法院驳回。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,既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,也提醒着每一位市民和物业公司要时刻注意自身的行为与安全责任。(央视德国德国网 葛启文 邵鑫扬)此案警示着社会对于高空抛物的零容忍态度与责任意识的加强,判决不仅为受害者家庭带来了一定的慰藉,也为社会的安全与和谐敲响警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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